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编制外招聘
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在编制外面向社会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管理方式
  此次招聘的岗位为书记员7名、司法警务辅助岗位3名。被聘用人员实行编制外合同管理。拟聘岗位的主要职责如下:
  1.书记员岗位(男女不限)。承担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负责案件有关文书送达,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工作等审判辅助工作。
  2.司法警务辅助岗位(仅限男性)。协助司法警察做好值庭、押解、执行等司法警务以及安全检查、值班、巡逻等法院安全保卫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纪律性强,有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组织归纳能力,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考虑;有一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或者有亚伟速录等级证的人员优先考虑;复转退军人优先考虑,应聘司法警务辅助岗位的在学历上可以适当放宽。
  4.应聘书记员岗位的应当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看打速度每分钟录入100个字以上,听打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应聘司法警务辅助岗位的需参照警察录用的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试并达标。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以后出生)。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6.应聘人员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它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1日起至11月30日截止(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报名所需材料
  (1)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4)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1张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3.报名地点:应聘者持上述材料前往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大厅接待室报名(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布山路83号),或者将报名资料发送到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电子邮箱:ggzzb2010@163.com。联系电话:0775-4591998。
  (二)面试与技能测试
  本次招聘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技能测试、体检及办理聘用手续程序进行。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我院组织进行面试和技能测试。书记员技能测试内容包括:进行电脑操作技能、文字录入速度、听打录入速度等测试。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按人民警察录用的标准进行了。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本院根据报名条件、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结果,组织拟聘人员体检。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合格的,由我院正式聘用。
  四、相关待遇
  工资标准:1700元/月,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另缴纳单位承担的“五险”部分,差旅补贴按在职在编干警标准发放。在本院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本公告由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5-4591998。